2007年9月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下车摔成“骨折”“碰瓷”花样翻新
本报记者 徐晓 通讯员 陈水荣 纪小兵

  日前,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,因双方协商不成引起纠纷,来到湖州南浔交警大队报案。交警在勘察事故现场和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,对事故情节产生了怀疑。案件经刑侦部门侦查,发现这起“交通事故”竟然是一起花样翻新的“碰瓷”交通诈骗案。
  那天上午,司机张伟驾驶客车从苏州开往湖州,在南浔镇下客时,一乘客突然摔下车去,并以摔断左胳膊为由,伙同车上另一名乘客要求张伟掏两万元医疗费“私了”。张伟觉得车本已停稳,怎么还会莫名摔伤,事有蹊跷,于是向南浔交警大队报了警,要求警方介入处理。
  细心的民警在调查该起事故时发现了很多疑点,随后,将此案移交南浔派出所刑侦中队侦查。后经查明,32岁的安徽人孟凡振伙同17岁的贵州人李某,利用李某左手有陈旧性骨折,假装下车时不小心摔跤,再以手臂骨折为由进行诈骗。同时查明,早在8月初,两人就以同样手段在苏州市成功诈骗一万元。
  目前,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